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從街道建築找歷史: 唐樓的歲月

正當大家熱烈討論及批評難購買私人樓宇單位,不少幾層高的唐樓正陸續被收購及拆卸,重建為新式有電梯的高樓大廈。灣仔區亦不例外。


 





最近,我便去了銅鑼灣霎東街11-13號參觀了一個名為「唐樓的歲月」展覽。展覽已在2011724日結束。展覽由地產商金朝陽集團與香港古蹟文俗研究推廣會合辦。一樓其中一個單位重新佈置成原有的模樣,讓大家追憶和欣賞過去發生的事。地產公司參與因為它將在8月底拆卸那大廈重建。該集團在灣仔區有不少其他大廈皇建計劃,其中一處是大坑。


 





 





 





 





 





 


唐樓是中國華南地區及香港一帶於19世紀中後期至1960年代的建築風格。唐樓不少混合了中式及西式建築風格。現存的一般唐樓都屬34層高,分為前、後座,前面設有有柱或無柱的騎樓,部份則設有露台,樓底比現代住宅建築為高。唐樓地下一層通常為商舖,樓上則作為住宅。唐樓沒有電梯,只有樓梯連接各層,很多舊式唐樓沒有廁所設施。


 


唐樓早於19世紀中後期開始在香港出現。當時的唐樓樓高23層,闊15呎(約4.5米),以青磚砌成,而屋頂是以木結構及瓦片組成的斜頂,唐樓旁則設有木樓梯連接各層。當中部份唐樓更有2呎闊的鐵製騎樓。


 


19世紀末期起,香港的唐樓普遍有34層,每層高4米,闊5米。設計方面,騎樓以磚砌支柱支撐,並跨出唐樓前的行人路。由於這種設計始於廣州,所以當時被俗稱為「廣州式騎樓」。到了1930年代,混凝土取代了磚成為了唐樓的主要建築材料。現時仍然存在的唐樓,尤其是於九龍區的,都是混凝土建的唐樓。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人口急速增加,房屋短缺。不少唐樓都被用作分租。通常分租的唐樓會由其中一位住客「包租」,稱「包租公」或「包租婆」。包租者向業主每月繳交固定租金,同時亦交付負責支付水電。唐樓單位再被劃分為房間分租,通常最少分為「騎樓房」(亦稱頭房,面積較大及光線充足)、中間房、尾房;很多時更會在廚房或廁所上設置「閣仔」出租。亦有將單位細分為「床位」。正因如此,根據香港法例第123F章《建築物(規劃)規例》的第46條,唐樓被定義為「任何建築物,而在其住用部分有任何起居室擬供或改裝以供多於一名租客或分租客使用」,而這條法例至今仍然生效。


 


隨着市區的急速發展,香港不少唐樓經已被拆卸重建或有地產公司正進行收購。在香港島灣仔、西營盤、九龍深水埗及九龍城一帶,亦有一些尚未拆卸的唐樓,大部份已甚為殘舊,需要進行維修。其中灣仔、深水埗及九龍城一帶較多唐樓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配合舊啟德機場的高度限制有關。不要忘記新界如元朗、屯門、荃灣、粉嶺、上水仍有不少六、七十年代落成的唐樓。(唐樓的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看完展覽,有點重溫過去的感覺,因為我結婚前一直在唐樓居住。那唐樓在1970年代初落成。而我現在的工作亦有機會接觸及到訪唐樓。


 


歷史的巨輪是一直向前滾,人口增加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容不下保留大多數的唐樓,只能留下相片或屋內一些起居日用品讓後人感受當時人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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